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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0/12/03     (点击: )

各部门:

今年12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宪法宣传周”从1130日开始至126日结束。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四、主要活动

()宪法宣传、签名活动

时 间:1130日上午10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 软件学院

主要内容:在竞智楼宣传《宪法》并组织师生进行“宪法宣传周”签名活动。

(二)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

时间:1110日至1126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 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电大法学学科团队优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从理论到实践,从立法体系到具体制度对民法典进行全面解读。

(三)宪法专题学习

活动时间:121日至1210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各部门

活动内容:党委宣传统战部编印、发放学习资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七五”普法学习指导手册》。各部门自行组织一次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四)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

学习时间:1115日至1130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学工部、各部门

活动内容: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举办的“宪法小卫士”学习,学习截止时间为1130日。教育厅对参与率低于10%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五)宪法、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时间:1129日至1210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 各院系

主要内容: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六)“宪法伴我成长”诵读

活动时间:1201日至07日晚自习

活动负责:学工部、团委、各院系(农校)

主要内容:各班利用班会课时间组织一次宪法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诵读宪法、民法典片段,讲述自己与宪法法律的故事并录成短视频(三分钟以内,MP4格式),每院系推荐1-2个优秀作品,由学校推荐到自治区主要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展播。

(七)开展 “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

时间:1201日至07日晚自习活动负责:团委、职业素养部、各院系(农校)

主要内容:组织师生参加“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文活动征集全校师生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优秀作品向宁夏法治报、“宁夏法治”等媒体推荐,每院系推荐1-2个优秀作品,在《宁夏电大报》《竞萌》“校园之声”广播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刊登刊播。

(八)开展公益普法短信活动

时间:1201日至1207

活动负责:党委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公室

主要内容:“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校园企业微信号向全校手机用户推送宪法、民法典宣传短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

(二)创新宣传方式。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师生日常生活,增强宪法观念。各部门要及时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报宣传统战部。

(三)落实普法责任。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自身特点,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合力。党群行政部门要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中走在前列,带动促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请各部门于12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尤敬飞

联系电话:2135039

电子邮箱:125552077@qq.com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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