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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通知
2021/04/29     (点击: )

校内各院系、各部门:

2021年“五一”、端午节将至,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精神,为严明纪律,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守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

各院系、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作风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将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要采取多种方式,早提醒、早打招呼,确保党员干部“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底线意识

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 、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三、聚焦重点难点,整治突出问题

要密切关注“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深化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成果,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监督,在思想上受警示,行为上受约束,并从整治酒驾醉驾问题入手,深化党员干部各方面的监督,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监察专员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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